2019扣税标准
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说明
一、基本减除费用及起征点
起征点定为每月5000元,全年累计6万元。这一标准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。
二、税率表(适用于综合所得)
采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,并设有相应的速算扣除数,以便按月预扣预缴,年度汇算清缴。具体税率分级如下:
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6,000元以下,税率为3%,速算扣除数为0。
36,001元至144,000元,税率为10%,速算扣除数为2,520元。
以此类推,直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万元,税率升至最高档45%,速算扣除数为最高的181,920元。
三、专项附加扣除
除了基本减除费用外,还有一系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,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。这些附加扣除项目可以有效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。
四、计算公式
提供了月度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计算公式,以便纳税人更好地理解和计算自己的税款。
其中,月度预扣预缴采用累计预扣法,主要考虑累计收入、免税收入、减除费用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因素。
年度汇算清缴则涉及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、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、其他扣除以及捐赠等因素。
五、特殊说明
对于无需汇算的情形,如年度综合收入低于12万元且补税额有限,或已预缴税额与应纳税额一致,纳税人无需进行年度汇算。相反,如果年度综合收入较高或存在多处收入导致税率跳档,则可能需要补税。
以一个简单的示例来说,假如某人的月薪为10,000元,在扣除三险一金、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的费用后,其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,即无需缴税。这充分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合理性和公平性。